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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8-12
储罐和试验容器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拟对储罐和试验容器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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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储罐和试验容器 合同金额(元):1050000.00 中标供应商:珠海共同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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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在原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已经依法变更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乙方向名称变更后的甲方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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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市场监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深编办【2024】67号)文件精神,设立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全面承接原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种设备相关业务。本采购项目属于原特种设备领域相关业务,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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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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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罗景耀0755-25929059)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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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