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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8-19
福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福海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拟对福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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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福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 合同金额(元):2095600.00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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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四条项目服务期”全部内容拟变更为“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履约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本次合同的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第二年合同”。2、原合同“第五条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治理要求(4)数据接入服务中涉及到跟区系统平台对接测试的工作内容、第八条后续服务要求中的(一)投产进度要求、第九条考核办法/验收办法”删除。3.为加强对乙方公司的监管考核力度,在合同附件《福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增加考核内容“5.其他考核指标”,并对标准分和考核细则扣分项相对应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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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第二年合同中涉及项目初验、试运营、终验等内容(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和附件)已不适用于第二年项目工作,拟对第二年合同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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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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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福海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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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