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拟对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395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元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中标供应商原项目报价金额及相关服务要求 原服务合同金额为4294000元 服务内容 1、项目配备人员共5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综合主管1人,综合文员2人,工程主管1人,工程技工3人,安全主管1人,保安领班1人,安保员14人,消防监控员6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9人,绿化工3人。 序号 岗位 人数(人)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综合主管 1 3 综合文员 2 4 工程主管 1 5 工程技工 3 6 安全主管 1 7 保安领班 1 8 安保员 14 9 消防监控员 6 10 保洁主管 1 11 保洁员 19 12 绿化工 3 合计 53 3.4电梯系统: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应由专业资质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限,按期办理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及年检合格证。有专业人员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做好日常电梯运行的巡检与记录。因电梯出现故障或电梯困人情况,电梯维保人员应在30分钟(物业服务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处理。
4.9卫生日常用品供应及时(如卫生纸、洗手液,擦手纸,垃圾桶,垃圾袋,拖把,扫把,保洁车,芳香剂,芳香装置,洁厕灵,洗衣粉,漂白水及清洁工具等由乙方提供),质量标准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等提示标识牌。
8.4乙方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和消防电气防火检测(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管辖物业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变更后签订合同的报价金额及相关服务要求 合同金额调减为3950000元 服务内容 1、项目配备人员共48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综合文员1人,资料员1人,行政1人,会务员1人,图书馆管理员1人,电工2人,工程主管1人,工程技工2人,保安队长1人,安保员15人,消防监控员6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2人,绿化工2人。 序号 岗位 人数(人)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综合文员 2 3 行政会务员 2 4 场馆管理员 1 5 工程主管 1 6 电工 2 7 工程技工 2 8 保安队长 1 9 安保员 15 10 消防监控员 6 11 保洁主管 1 12 保洁员 12 13 绿化工 2 合计 48人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教育系统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扣除安保服务费用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的学校物业费应不高于5.5元/平方米/月。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地址: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