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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8-25
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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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3038788.92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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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变更。原合同“本合同总价为303.878892万元”变更为“从2025年5月20日起至合同服务履约期满,按合同金额205.9235086万元/年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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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预算调整,结合实际需求,经与合同乙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变更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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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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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29 区宝民一路 20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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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