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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9-05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964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原合同第四条第十二款第三项付款方式的内容变更为:(1)乙方需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服务费70%的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月底前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70%,即1729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玖佰元整);(2)甲方应在次月5日之前对乙方上月服务进行考核评分并核算未达标费用,在上月服务费30%中,根据考核结果扣除乙方上月考核未达标费用(详见考核评分标准和考核结果扣除标准)。(3)乙方需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30%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于次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30%,即741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壹佰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将原合同第四条第十二款第三项付款方式的内容变更,于每月月底前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70%,根据考核结果扣除乙方上月考核未达标费用,于次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30%。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路4247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