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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9-16
龙岗区坂田街道市政绿化(含社区公园、立体绿化、绿道)管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坂田街道市政绿化(含社区公园、立体绿化、绿道)管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坂田街道市政绿化(含社区公园、立体绿化、绿道)管养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27912130.92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方森园林花卉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标段)近期,因地铁施工占用、新建道路绿化移交等客观因素,辖区绿化管养面积发生较大变化。为准确掌握实际绿化底数,我街道组织开展了市政绿化管养面积测绘工作,并形成最新的绿化管养面积测绘技术报告。根据合同“绿地面积、行道树数量等需重新测量时,以甲方确认的最新数量为准”条款约定,结合最新绿化管养面积测绘技术报告调整后的绿化面积核算,需核减年度管理养护经费806701.38元,最终年度管理养护经费调整为13429793.17元。后续绿化管养服务将按调整后最终经费执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标段)近期,因地铁施工占用、新建道路绿化移交等客观因素,辖区绿化管养面积发生较大变化。为准确掌握实际绿化底数,我街道组织开展了市政绿化管养面积测绘工作,并形成最新的绿化管养面积测绘技术报告。根据最新测绘结果计算,年度养护经费应相应核减。为规范合同服务内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申请核减相关服务内容及对应费用。我街道原龙岗区坂田街道市政绿化(含社区公园、立体绿化、绿道)管养服务采购合同(一标段)如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因客观原因导致实际需求发生变化,确需核减,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原因归属于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变更更有利于保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原则。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