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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9-18
新湖街道办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新湖街道办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办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3905669.24 中标供应商: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中第一条“服务场地情况”建筑面积从51341.65㎡减至45913.67㎡,外围空地面积从41428.98㎡减至36694.45㎡,外围绿地面积从4501.62㎡减至4189.10㎡。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各部门办公区域范围调整,拟在续签第三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时将华顺工业园5栋建筑面积 6345.2㎡核减至561.39㎡、新羌网格管理中心建筑面积由158.18㎡调增为198.34㎡并全部核减原来空地面积 319.16㎡、圳一网格阵地全部核减原来空地面积 503.11㎡、新二网格阵地核增幸福邻聚里建筑面积315.67㎡并全部核减原来空地面积3912.26㎡、外围绿地面积312.52㎡,核减年服务费共1088337.03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26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