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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0-15
深圳第三职业技术学校组合式实训箱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拟对深圳第三职业技术学校组合式实训箱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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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第三职业技术学校组合式实训箱 合同金额(元):1915350.00 中标供应商:广州沃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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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条款第2项,合同金额第(3)条付款方式中将原合同中“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变更为“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其余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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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款项支付财务审查发现原合同文本中“质保金”字眼,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也不得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中的“质量保证金”表述类似,为防止出现误解,特此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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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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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创景南路13号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坪山校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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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