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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0-15
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农轩100大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拟对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农轩100大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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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农轩100大院食堂外包服务 合同金额(元):2099988.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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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将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二)合同履行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6.9%,即人民币984,991.60元。”,变更为“(二)合同履行满2个月阶段性履约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104999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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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发协商一致,对《食堂外包服务合同(2025)》(编号CGHT2508250011)第七条第二、三项有关支付条款约定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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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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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轩路10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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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