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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1-06
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拟对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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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 合同金额(元):3565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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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调整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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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为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将原招标文件中预计将印发的考核细则《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实绩考评实施细则》按照《深圳市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据此改变合同相应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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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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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政府二办办公楼607B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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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