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南湾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南湾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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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08588517.89
中标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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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签订的《龙岗区南湾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LGCG2025000205)(下简称“原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就原合同的清扫保洁面积和爱卫消杀面积及合同金额调整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扫保洁: 1.甘李路,一级道路,双向5车道,涉及道路长度262m,核减主车道面积5652.77㎡,人行道面积2952.23㎡,一级道路清扫保洁单价 23.05元/㎡/年,核减绿化面积1908.25㎡,3米外绿化面积139.09㎡,绿地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205019.5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2.甘李三路,二级道路,双向4车道,涉及道路长度130m,核减主车道面积2223.19㎡,人行道面积1035.45㎡,单价 17.03元/㎡/年,核减绿化面积883.45㎡,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8374.6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3.坂李大道,一级道路,双向8车道,涉及道路长度36m,核减主车道面积945.91㎡,单价 23.05元/㎡/年,核减绿化面积151.06㎡,核减3米外绿化面积1.68㎡,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22301.16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4.国芬路,三级道路,双向2车道,涉及道路长度24m,核减主车道面积381.36㎡,核减人行道面积57.62㎡,单价 11.90元/㎡/年,核减绿化面积32.3㎡,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329.16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5.龙岗大道,一级道路,双向8车道,涉及道路长度395m,核减主车道面积1603.28㎡,核减人行道面积865.95㎡,单价 23.05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6915.75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二)爱卫消杀: 1.甘李路,核减人行道面积2952.23㎡,绿化面积1908.25㎡,3米外绿化面积1.68㎡,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4949.57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2.甘李三路,核减人行道面积1035.45㎡,绿化面积883.45㎡,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1899.71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3.坂李大道,核减绿化面积151.06㎡,3米外绿化面积1.68㎡,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151.22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4.国芬路,核减人行道面积57.62㎡,绿化面积32.30㎡,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89.02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5.龙岗大道,核减人行道面积865.95㎡,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857.29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以上路段从2025年8月13日开始核减,环卫清扫保洁核减金额为:347940.34元/年(金额大写:叁拾肆万柒仟玖佰肆拾元叁角肆分),爱卫消杀核减金额为:7946.81元/年(金额大写:柒仟玖佰肆拾陆元捌角壹分),合计核减:355887.15元/年(金额大写:叁拾伍万伍仟捌佰捌拾柒元壹角伍分)。 为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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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校核环卫清扫保洁面积测绘数据的通知》,我街道有部分清扫保洁面积与相邻街道交界处存在交叉重叠或缺失,现校核面积后对合同中《南湾街道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和《南湾街道爱卫消杀统计表-人行道、绿化部分》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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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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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湾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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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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