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马田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禾湾、南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区马田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禾湾、南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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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马田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禾湾、南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
合同金额(元):1625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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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①服务期限: 变更前:服务期12个月,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 变更后:服务期141天,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4月28日止。 ②年度量化指标(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变更前:1、总建档数≥60个、总入户探访量≥150人次、总个案服务数≥5个;2、开展成长性、支持性、发展性、治疗性等小组≥5个(累计≥25节,服务总人次≥125人次,小组成员出勤率≥60%),大型活动≥3个(人数≥100人),中型(人数≥30)/小型(15≤人数≤30)活动≥12个,讲座≥6场(参与人数每场≥15人,出勤率>60%);3、品牌服务2个(建立领域服务品牌,主要包括:品牌服务策划、执行计划、成效呈现、品牌推广等)、项目服务1个(以项目化形式推广中心服务,主要包括:需求调研、项目策划、预算、社会资源整合等);4、建立或运营一支至少60人的稳定义工队伍,志愿服务≥480小时,开展志愿者培训或团建≥1场;5、至少开展调研工作1次,形成需求清单及调研报告1份、1份资源清单(定期更新)、社区中心季刊4期。 变更后:1、总建档数≥24个、总入户探访量≥60人次、总个案服务数≥2个;2、开展成长性、支持性、发展性、治疗性等小组≥2个(累计≥10节,服务总人次≥50人次,小组成员出勤率≥60%),大型活动≥1个(人数≥100人),中型(人数≥30)/小型(15≤人数≤30)活动≥5个,讲座≥3场(参与人数每场≥15人,出勤率>60%);3、品牌服务1个(建立领域服务品牌,主要包括:品牌服务策划、执行计划、成效呈现、品牌推广等)、项目服务1个(以项目化形式推广中心服务,主要包括:需求调研、项目策划、预算、社会资源整合等);4、建立或运营一支至少60人的稳定义工队伍,志愿服务≥190小时,开展志愿者培训或团建≥1场;5、至少开展调研工作1次,形成需求清单及调研报告1份、1份资源清单(定期更新)、社区中心季刊1期。 ③社区治理项目。 变更前:包含“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和“推动社区发展”3类服务项目。具体服务细项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从《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附表中第4至第6服务大项中遴选,原则上合同期内应开展不少于10项。 变更后:包含“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和“推动社区发展”3类服务项目。具体服务细项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从《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附表中第4至第6服务大项中遴选,原则上合同期内应开展不少于4项。 ④服务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变更前:光明区马田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禾湾、南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编号:GMCG2024000230)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为162.5万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办理服务费的支付手续。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普通发票。在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服务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服务费在服务协议签订完成,甲方收到并审核通过乙方提供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起支付程序。第一期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87,500元);第二期服务费在服务期满6个月,甲方收到并审核通过乙方提供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提起支付程序。第二期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捌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812,500元);第三期服务费待项目年度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并审核通过乙方提供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提起支付程序。第三期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325,000元)。 变更后:光明区马田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禾湾、南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编号:GMCG2024000230)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为627,739.73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柒佰叁拾玖元柒角叁分)。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办理服务费的支付手续。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普通发票。在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服务费分二期支付。第一期服务费在服务协议签订完成,甲方收到并审核通过乙方提供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起支付程序。第一期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6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陆仟陆佰肆拾叁元捌角肆分(小写:¥376,643.84元);第二期服务费在服务期满6个月,甲方收到并审核通过乙方提供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提起支付程序。第二期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壹仟零玖拾伍元捌角玖分(小写:¥251,095.89元)。 ⑤合同份数: 变更前: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区级主管部门备案。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后: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壹份用于区级主管部门备案。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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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区委社工部即将对社工服务项目出入库方案进行整体调整,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经光明区委社工部研究,建议各街道将社工服务合同的续约截止日期统一设置为2026年4月28日。光明区马田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包(禾湾、南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服务期限同步调整至上述日期,现拟按程序续签第二年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4月28日,相应内容也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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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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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路马田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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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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