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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5
安检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本级)拟对安检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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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安检设备租赁项目 合同金额(元):2821880.00 中标供应商: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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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合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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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签署了《安检设备租赁服务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以上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根据原合同的约定,现变更以上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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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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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九路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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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