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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6
光明区李松蓢学校物业管理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拟对光明区李松蓢学校物业管理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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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李松蓢学校物业管理后勤社会化服务 合同金额(元):2429028.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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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五条第1点“人员要求”中,将“网络管理员”1人及“实验操作员”1人予以取消,服务人员总数由22人核减至20人;同时删除第五条第2点“人员资质要求”中关于网络管理员的相关资质要求(①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②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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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光明区教育系统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遵循光明区教育局预算管理要求、优化成本结构,删除“网络管理员”及“实验操作员”两个专项岗位及相关服务内容,并将服务费用调减至人民币2,122,8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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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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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志康路9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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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