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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6
宝安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拟对宝安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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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734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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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的第五条-咨询报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2项支付方法:“本项目分4期支付,各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乙方提交10个综治点位选择的初步思路并完成初步改善方案,甲方支付总费用的20%;乙方结合各单位意见深化综治点方案并报送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30%;乙方提交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形成的最终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调整为:“本项目分3期支付,各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乙方提交10个综治点位选择的初步思路并完成初步改善方案,甲方支付总费用的20%;乙方提交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形成的最终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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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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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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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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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