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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2-08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将石派出所家具购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将石派出所家具购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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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将石派出所家具购置 合同金额(元):202892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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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拟核减不匹配家具20类,共计费用11.369万元。原合同总金额为2028920元,现变更为19152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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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办公室布局变更,设计点位相应发生变化,导致部分楼层办公家具需变更,核减原家具合同清单内不匹配家具20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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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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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科林路33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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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