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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2-18
龙岗区信访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拟对龙岗区信访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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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信访局保安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1248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悦民智慧保安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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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第五款技术要求中指出:“供应商选派15名保安员(其中项目经理一名队长一名)进驻,服务责任区域:龙岗区人民来访接待厅、龙岗区人民来访第二接待厅,对信访局实行24小时值班及安保工作”,现根据人民来访接待厅工作实际情况,要求乙方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负责该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该人员不需常驻区人民来访接待厅,但需忠实、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职责;安排15名保安员(含队长1名)常驻服务责任区域履约。上述项目经理、队长及保安员均需符合招标书中有关人员资质、条件以及评标得分的具体条款。甲乙双方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乙方应出具正式任命书、花名册或其他证明资料履行其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备。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和变更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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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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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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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 地址:龙岗区信访大厅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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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