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黄贝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黄贝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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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黄贝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855168.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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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三条服务费与支付方式”中“服务费用”修改如下: “(一)服务费”中“1、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321264.00),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伍仟壹佰陆拾捌元整(¥3855168.00元)”调整为“1、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321264.00),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服务费用为每月贰拾万捌仟捌佰贰拾壹元整(¥208821元),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贰仟玖佰伍拾叁元整(¥3292953元)”。 二、原合同“第四条服务期限”修改如下: “第四条服务期限”中“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2028年5月31日;本合同为第一年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855168.00元整(大写:叁佰捌拾伍万伍仟壹佰陆拾捌元整),服务期限从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321264.00元整(大写:叁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调整为“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2028年5月31日;本合同为第一年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292953元整(大写:叁佰贰拾玖万贰仟玖佰伍拾叁整,服务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其中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321264.00元整(大写:叁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208821.00元整(大写:贰拾万捌仟捌佰贰拾壹元整)。” 三、原合同“第五条市容秩序综合服务组织实施方案”补充如下: (四)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实施方案的,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形成《实施方案》(变更版),提交甲方审核批准。《实施方案》(变更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实施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原合同“第六条人员配置要求”修改如下: “1、乙方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应安排不少于46名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市容巡查人员及辅助性内勤人员)提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相关人员的条件应符合第七条的要求。若因甲方需要,需乙方临时增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调整为“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乙方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应安排不少于46名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市容巡查人员及辅助性内勤人员)提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乙方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应安排不少于30名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市容巡查人员及辅助性内勤人员)提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相关人员的条件应符合第七条的要求。若因甲方需要,需乙方临时增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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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费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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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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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88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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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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