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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7
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拟对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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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756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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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中第三条第1项:本合同总价款为:75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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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工作部署,结合区财政局关于缩减预算经费、科学统筹开展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与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协商,对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合同进行变更,并同步优化人员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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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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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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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