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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1-15
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拟对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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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 合同金额(元):355782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建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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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第3项“☑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柒拾壹万壹仟伍佰陆拾肆元整(小写:¥711,564.00);服务期限届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0%,即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陆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2,846,256.00)。财政预算情况有变化的,甲乙双方可根据最新财政预算情况协商变更付款方式。”变更为“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人民币壹佰零陆万柒仟肆佰元整(小写:¥1,067,400.00);服务期限届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零肆佰贰拾元整(小写:¥2,490,420.00)。财政预算情况有变化的,甲乙双方可根据最新财政预算情况协商变更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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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双方协商同意,修改《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6年)合同》中首期款支付比例为30%,保证区财政局为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运营总体服务项目(2026年)分配的预算金额全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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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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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翻身路75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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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