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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1-16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光明区社会心理服务项目C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拟对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光明区社会心理服务项目C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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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光明区社会心理服务项目C 合同金额(元):3239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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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补充协议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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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出入库需求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现有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期限统一调整至2026年4月28日。本项目原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相应变更为于2026年4月28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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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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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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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