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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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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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拟对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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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503481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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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将原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提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运维等服务。本项目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5吨/天,处理对象来源于目前福田街道分类收运的厨余垃圾,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行,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等有机垃圾。服务内容包括处理设施的建设、厨余垃圾的“减量化”处理、设备维护保养、物料清运及站点日常管理和考察接待等内容。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若续签合同则最多可续签两次,每次续签不超过1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2,5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元整)。中标单价(459.8元/吨),每日清运量为15吨。如每日清运量超过15吨(含),按照15吨计算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每日清运量少于15吨,则按照实际清运吨数计算当日费用。合同服务期内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乙方不得以服务费用超过合同总价为由,拒绝继续开展处理服务或向甲方追加任何服务费用。本合同总价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人工费、保险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 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完成服务后,根据甲方通报月度考核结果向甲方提交上月请款资料(发票、台账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经甲方审核确认金额等额有效发票并提交给甲方,甲方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支付服务费用。合同系以财政资金支付,需相应的资金审核批准流程,如因此导致甲方支付延迟的,可相应顺延支付期限,不视为甲方违约,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本合同系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根据有关规定,本合同需要对外公示,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示。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账号名: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账号: 8110301012400645857 乙方应对指定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如乙方改变账户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无法转账或转账错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修改为: 项目名称: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提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运维等服务。本项目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9.2吨/天,处理对象来源于目前福田街道分类收运的厨余垃圾,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行,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等有机垃圾。服务内容包括处理设施的建设、厨余垃圾的“减量化”处理、设备维护保养、物料清运及站点日常管理和考察接待等内容。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若续签合同则最多可续签两次,每次续签不超过1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1544008.4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肆仟零捌元肆角)。中标单价(459.8元/吨),每日清运量为9.2吨。如每日清运量超过9.2吨(含),按照9.2吨计算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每日清运量少于9.2吨,则按照实际清运吨数计算当日费用。合同服务期内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乙方不得以服务费用超过合同总价为由,拒绝继续开展处理服务或向甲方追加任何服务费用。本合同总价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人工费、保险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 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完成服务后,根据甲方通报月度考核结果向甲方提交上月请款资料(发票、台账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经甲方审核确认金额等额有效发票并提交给甲方,甲方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支付服务费用。合同系以财政资金支付,需相应的资金审核批准流程,如因此导致甲方支付延迟的,可相应顺延支付期限,不视为甲方违约,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本合同系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根据有关规定,本合同需要对外公示,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示。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账号名: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账号: 8110301012400645857 乙方应对指定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如乙方改变账户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无法转账或转账错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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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6年财政资金缩减,本项目依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金额、清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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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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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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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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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