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街道玻金塑纸及城中村厨余垃圾前端收运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拟对福田街道玻金塑纸及城中村厨余垃圾前端收运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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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福田街道玻金塑纸及城中村厨余垃圾前端收运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753992.00
中标供应商:时代城市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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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将原合同(三.总服务费用) 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零叁拾壹元整(小写: ¥1230031.00元)(含税),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经费及清运量包干(即:本服务费包干垃圾产生多少清运多少,清运量无论增加或减少均执行本服务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现修改为: 总服务费为人民币玖拾捌万零柒佰伍拾伍元整(小写:¥980755.00元)(含税),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经费及清运量包干(即:本服务费包干垃圾产生多少清运多少,清运量无论增加或减少均执行本服务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将原合同(四.履约考核与费用支付) (二)费用支付 自2024年12月1日起,本项目按照2025年财政下达金额支付服务费,月服务费=总服务费/12个月(即2024年12月-2025年10月每月服务费为¥102502.58元,2025年11月服务费为¥102502.62元)服务期间如有考核扣款,则减去扣款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按月支付。因本合同签订有滞后性因此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3月四个月服务费暂按原合同支付,多支付服务费在2025年4月、5月份服务费中统一补扣。每月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相应的票据,甲方自财务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由于本合同金额系由政府财政资金支付,若因审批流程导致或乙方未及时提供足额票据致支付迟延的,支付时间可以顺延,不视为甲方逾期支付,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现修改为: (二)费用支付 自2026年2月1日起,本项目月度服务费=按照总服务费/365天*当月实际天数,据实结算,服务期间如有考核扣款,则减去扣款支付服务费。2025年12月服务费、2026年1月服务费按原合同102502.58元/月进行支付,服务期间如有考核扣款,则减去扣款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相应的票据,甲方自财务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由于本合同金额系由政府财政资金支付,若因审批流程导致或乙方未及时提供足额票据致支付迟延的,支付时间可以顺延,不视为甲方逾期支付,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3).将原合同(五.服务要求) 3.人员要求 1.人数及素质 (1)项目负责人:1人,须男性,本科或者以上学历; (2)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少于11人。 (3)人员满足项目实际需要,若出现人员配置不够时,乙方须无条件增配满足项目需要。 现修改为: 3.人员要求 1.人数及素质 (1)项目负责人:1人,须男性,本科或者以上学历; (2)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考核表人数同步修改)。 (3)人员满足项目实际需要,若出现人员配置不够时,乙方须无条件增配满足项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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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6年财政资金缩减,本项目依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金额、费用支付条款,并根据下降比例调整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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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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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2006号福田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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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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