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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1-30
龙岗区坪地街道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坪地街道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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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010899.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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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双方同意变更以下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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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5年12月18日签订《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三个标段合同金额合计6026099元。现因龙岗区财政局明确对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核减财政预算经费7万元,需对合同金额及部分服务内容等进行相关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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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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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347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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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