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沙井街道八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拟对宝安区沙井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沙井街道八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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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沙井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沙井街道八处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2559308.60
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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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恢复部分服务内容及费用 1、服务内容恢复 双方确认,自2026年2月1日起,恢复原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消防相关专项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消防维保服务:包括智能化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更换维修耗材由甲方负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处办公服务点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具体服务点:沙井街道办大楼、综合大楼、综治中心大楼、政务中心大楼、沙井职康中心。 消防中控值守服务:乙方需配置5名专职消防中控员,负责服务区域内消防中控室夜间消防值守工作,实时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态,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中控室:沙井街道办大楼、综合大楼、政务中心大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实行夜间8小时工作制度,0:00-08:00。 同时,恢复原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相应人员配置,即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服务团队总数增加5名消防中控员,纳入秩序维护部统一管理,人员需持有建(构)筑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熟悉消防设备操作及应急处置流程,具体人员名单需报甲方备案。恢复后,乙方服务团队总人数为74人(原69人+恢复5人)。 2、服务费用调整 因上述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的恢复,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原招标文件的费用核定,调整金额为人民币34976.66元/月(大写:叁万柒仟壹佰玖拾捌元叁角捌分),该费用对应恢复的消防专项服务及5名人员。 调整后,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服务费合计人民币5128267.26元(大写:伍佰壹拾贰万捌仟贰佰陆拾柒元贰角陆分),其中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服务费为人民币3767502.96元,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服务费为人民币1360764.30元。费用支付方式按照原合同第五条的相关约定执行。 二、服务区域调整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街道办大楼、综治中心大楼、综合大楼及九墟路停车场、残疾康复中心、敬老院、政务中心大楼、老干中心大楼和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大楼2楼共8处物业,现取消敬老院、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大楼2楼两处服务点的物业管理服务。 1.敬老院地址沙井街道沙博三路三号,物业占地面积12424平方米,建筑面积5215平方米;绿地面积8900平方米。建筑物共有建筑物2栋,老人公寓大楼1栋,共3层;厨房1栋,共2层。 2.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大楼2楼物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环镇路51号,建筑面积340平方米。 三、人员核减情况: 1.人员核减数量:内勤人员1人,水电维修工9人、空调工2人,保洁员19人,绿化工4人,秩序员28人,消防值守员27人,以上调减人员共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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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现有人员配置已无法满足实际的物业服务运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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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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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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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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