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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3-05
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拟对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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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 合同金额(元):20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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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三条第3.2项中“(1)根据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年度人才交流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与‘1+10’人才阵地联动,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线下交流活动,如宣讲、沙龙、座谈、主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2场。”的约定变更为“(1)根据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年度人才交流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与‘1+10’人才阵地联动,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线下交流活动,如宣讲、沙龙、座谈、主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5场。”,该条款中其它文字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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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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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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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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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