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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7
光明公安分局警犬训导及人车犬巡控专项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拟对光明公安分局警犬训导及人车犬巡控专项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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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公安分局警犬训导及人车犬巡控专项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3588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华南犬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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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保持合同内容所有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均不变的前提下,原合同总金额为335.88万元,现变更为27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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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接区财政2026年度预算调整通知,因整体财政预算下调,改项目原核定预算额度未能足额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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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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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光明区科林路33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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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