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7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金额(元):39200000.00 中标供应商: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是减少执法管理中心的综合布线,项目金额减少了贰拾壹万陆仟玖伯叁拾元(¥216,930.00);二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将福海派出所办案区升级设置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增加部分原项目目录内设备,项目金额增加了贰拾壹万伍仟壹佰贰拾贰元(¥215,122.00)。上述两项变更后的总金额未超出合同总金额(减少了1,808.00元)。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是部分派出所利用原有线槽和信息点,故对综合布线重复部分进行核减;二是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部署,根据省厅《关于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使用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具体实际,对福海所办案区进行升级改造并设置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福海分中心,为满足分中心配备要求,故增加部分原项目目录内设备。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