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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3-30
龙岗区宝龙街道各社区办公用房及部分公配物业等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拟对龙岗区宝龙街道各社区办公用房及部分公配物业等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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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宝龙街道各社区办公用房及部分公配物业等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2711376.12 中标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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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该项目2026年度预算金额需按原合同金额(2711376.12元)核减5%,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签订的《龙岗区宝龙街道各社区办公用房及部分公配物业等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项目编号:LGCG2025000070)(以下简称“原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现申请与中标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合同的项目面积、项目人员数量及合同总金额,合同变更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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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该项目2026年度预算金额需按2025年合同(2711376.12元)核减5%,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核减该项目服务面积、项目人员数量及合同总金额,同时,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现申请与中标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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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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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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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