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对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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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服务保障”项目
合同金额(元):25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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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二)项目服务内容:1.窗口服务工作:包括服务大厅(咨询台、受理窗口、自助服务区等)运营及其他业务相关性工作;2.人才引进业务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协助开展毕业生报到、在职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等人才引进业务的受理、资料审核、核查等工作;3.人才奖补业务工作:根据凤凰英才计划、《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及政策过渡期方案等人才政策明确的人才服务事项(将根据政策变动进行调整),协助开展资料预审、业务受理、背调复核、资金发放及其他人才服务相关工作;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协助开展档案接收、调出、归档、材料复印、出具证明等档案管理服务工作;5.咨询诉求处理:协助处理政府热线、网站留言、企业服务系统等平台咨询诉求件;6.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包括收集、数据统计、业务分析、报表整理及撰写分析报告;7.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开展人才政策宣讲、业务申办教学等人才服务相关活动。第五条 成果及验收 1.甲方将通过完成度、项目人员工作能力及专业素质、乙方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 现变更为: (二)项目服务内容:1.窗口服务工作:协助提供人才专窗服务(咨询台、受理窗口、自助服务区等)及其他业务相关性工作;2.人才引进业务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协助开展毕业生报到、在职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等人才引进业务的受理、资料审核、核查等工作;3.人才认定与奖补业务工作:根据凤凰英才计划、《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及政策过渡期方案、《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5〕7号)等人才政策明确的人才服务事项(将根据政策变动进行调整),协助开展资料预审、业务受理、背调复核、资金发放及其他人才服务相关工作;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协助开展档案接收、调出、归档、材料复印、出具证明等档案管理服务工作;5.咨询诉求处理:协助处理政府热线、网站留言、企业服务系统等平台咨询诉求件;6.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协助开展收集、数据统计、业务分析、报表整理及撰写分析报告;7.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开展人才政策宣讲、业务申办教学等人才服务相关活动。第五条 成果及验收 1.甲方将通过完成度、服务质量、乙方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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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人才政策变动及项目实施情况,对服务内容等表述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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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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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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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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