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塘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长圳、玉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拟对玉塘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长圳、玉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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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玉塘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长圳、玉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合同金额(元):16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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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一条“服务期限”中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变更为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28日”。 二、原合同第四条“本项目服务计划及服务指标”中: 入户探访量100人次;建档量40份;咨询服务100人次;个案服务8例(每例服务不少于5次,总结报告8例);小组服务8个((每个5节及以上,服务总人次250以上,小组成员出勤率≥60%),总结报告8份);中小型社区活20场(中型人数大于等于30,小型人数≥15);大型社区活动4场(每场人数≥100人);讲座4场(每场人数≥15,出勤率≥60%);品牌服务2个(结合本表的其他服务指标开展);项目服务2个(结合本表的其他服务指标开展);志愿者建设(不少于100人,志愿服务≥960小时,志愿者培训或团建≥4场);调研工作(需求清单及调研报告2份,资源清单(定期更新)2份,社区中心季刊4期);年度计划2份;年度总结2份;协助开展深圳民生兜底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衔接协同,据实而定;协助落实“民生微实事”项目,据实而定;协助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项目,据实而定;其他活动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配合开展,按需开展。 变更为 入户探访量50人次;建档量20份;咨询服务50人次;个案服务4例(每例服务不少于5次,总结报告4例);小组服务4个((每个5节及以上,服务总人次125以上,小组成员出勤率≥60%),总结报告4份);中小型社区活10场(中型人数大于等于30,小型人数≥15);大型社区活动2场(每场人数≥100人);讲座2场(每场人数≥15,出勤率≥60%);品牌服务1个(结合本表的其他服务指标开展);项目服务1个(结合本表的其他服务指标开展);志愿者建设(不少于50人,志愿服务≥480小时,志愿者培训或团建≥2场);社区中心季刊2期;年度计划2份;年度总结2份;协助开展深圳民生兜底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衔接协同,据实而定;协助落实“民生微实事”项目,据实而定;协助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项目,据实而定;其他活动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配合开展,按需开展。 三、原合同第五条“合同金额及拨付方式”中: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6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2.资金分三期拨付:本协议生效并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25%费用40万元;合同履行6个月之内,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60%费用96万元;合同履行结束后1个月内经甲方对乙方的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15%费用24万元。 3.乙方开户名: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 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松岗支行。 乙方银行账号:755981433210001。 变更为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9.111111万元 。 2.资金拨付: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为79.111111万元, 甲方于2025年11月已按既定的支付流程拨付第一期服务经费人民币40万元给乙方,甲方还需支付乙方尾款39,111111万元,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以外,乙方都不再因为原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甲方要求其它报酬、费用、赔偿、违约金或补偿。 3.乙方开户名:深圳市光明区周行社工服务中心。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乙方银行账号:400009300910034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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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委社会工作部部署,为加强整体统筹,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决定将本次调整 范围覆盖全部44个在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统一以2026年4月29日终止现行有效项目合同,从制度层面实现全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原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已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周行社工服务中心,原以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合作文件,以及产生的债权债务、业务往来、权利义务等,均由深圳市光明区周行社工服务中心全面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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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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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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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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