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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0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拟对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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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3313578.3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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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确认,自2025年9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原合同约定的每月¥276131.53(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壹佰叁拾壹元伍角叁分)变更为每月¥193292.07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贰佰玖拾贰元柒分)。由原合同 39人变更为32人,原合同水电维修工服务第1.8条,校园清洁卫生服务第2.6,2.7条,设备配备要求等均做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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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双方确认,自2025年9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原合同约定的每月¥276131.53(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壹佰叁拾壹元伍角叁分)变更为每月¥193292.07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贰佰玖拾贰元柒分)。由原合同 39人变更为32人,原合同水电维修工服务第1.8条,校园清洁卫生服务第2.6,2.7条,设备配备要求等均做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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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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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 地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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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