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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4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拟对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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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 合同金额(元):315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安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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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9月30日签订了《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25070,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原合同中关于逾期交货违约金的约定进行调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迟延交货违约责任的约定(即对通用条款15.2(2)的具体约定)调整为乙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款3‰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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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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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5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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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愉龙路3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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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