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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5-08
公明街道路灯和景观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公明街道路灯和景观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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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公明街道路灯和景观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4165750.00 中标供应商:天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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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公明街道路灯及景观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原合同管养范围路灯缺失情况逐一核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补充约定如下: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核减费用45339.40元,即每月核减费用为22669.70元,月核减费用自2026年6月起按月核减。变更核减金额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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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公明街道路灯和景观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因服务内容调整导致服务费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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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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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金辉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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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