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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5-11
2026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本级)拟对2026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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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服务 合同金额(元):3168628.61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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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在2026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服务项目履约过程中,实际整治工作所需车辆器械配置超出原有合同配置标准,为满足市容环境整治作业刚需,需对该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约定的2T车辆由“按月结算”变更为按实际使用台班结算,并新增其他器械设备服务,结算方式按实际使用台班结算,项目总费用严格控制在原合同总价款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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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在2026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服务项目履约过程中,实际整治工作所需车辆器械配置超出原有合同配置标准,现需增加2026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服务的车辆器械配置,对该项目进行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约定的2T车辆由“按月结算”变更为按实际使用台班结算,并新增其他器械设备服务,结算方式按实际使用台班结算,项目总费用严格控制在原合同总价款范围内。如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将无法高效保障辖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且无法保障公共利益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本次补充协议仅优化项目器械配置与台班结算规则,不改变原合同总价款及履约核心内容,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原因属于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变更后更有利于提升市容整治工作效能及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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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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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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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