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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5-15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拟对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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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1480943.46 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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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二、合同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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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合同中约定清洁开荒服务为一次性服务,并按交付使用进度及实际需要开荒的时间进度结算,乙方已2025年度服务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院相关区域清场工作,且甲乙双方已结算完毕清洁开荒的相关费用。本次续约服务期限内,无需乙方提供清洁开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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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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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18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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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