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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5-19
深圳市司法局人体体温探测器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司法局拟对深圳市司法局人体体温探测器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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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人体体温探测器 合同金额(元):1152000.00 中标供应商:江西扬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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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未供货的9台设备(慧瀛 HY-206S,合计金额864000元),甲方不予接收,并对原合同中涉及设备数量、合同总金额等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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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了 12台人体体温探测器。经过前期3台设备(慧瀛 HY-800,合计金额288000元)的试运行,发现该设备在实际复杂光线/高人流环境下的测温误差较大,灵敏度未达到甲方预期要求。故进行合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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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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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天平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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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