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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2
莲花街道厨余、果蔬、三小门店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拟对莲花街道厨余、果蔬、三小门店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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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莲花街道厨余、果蔬、三小门店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834166.39 中标供应商:格瑞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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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取消首付款的约定。删除原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1)点关于支付合同总价14.56%首付款的约定。2.调整付款计划。将原第三条第1项第(2)(3)点规定的“自服务期开始后每满两个月支付1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尾款”的付款节奏,整体变更为:“自服务期开始后满三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24.56%,此后每满两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共四期),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剩余的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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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文件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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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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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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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