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马田街道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马田街道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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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马田街道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服务
合同金额(元):4486069.53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荣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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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 关于原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变更 变更前: 马田街道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包括:10个社区的消杀管养总面积为2627304.33㎡,服务内容为:对城中村、社区公园及广场、道路绿化及人行道、待建(在建)地外围、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区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消杀。 具体区域及面积为: 消杀范围:马田街道辖区公共区域 城中村(合计 857518.34 m²) 根竹园社区:55778.96m² 禾湾社区:14313.43m² 合水口社区:186332.52m² 将围社区:80899.15m² 马山头社区:68350.09m² 南庄社区:83412.12m² 石家社区:68770.11m² 石围社区:59882.93m² 薯田埔社区:96200.62m² 新庄社区:143578.41m² 备注:城中村、工业区、停车场、综合市场等。 社区公园及广场:227295.07 m² 备注:该表数据为公园及广场面积,不包括明湖城市公园二期、明湖城市公园、南环路街心公园、尖岗湖、石围公园、廉政公园、龟山公园后山山域的林地。 道路绿化及人行道等:1505571.15 m² 备注:道路绿化及人行道,建筑物周边公共硬地消杀面积统计到旁边道路的消杀面积中。 待建、在建地外围:34367.79 m² 备注:该表数据为1米消杀范围数据(不包括福庄花园片区的消杀范围数据),完整待建、在建数据在详表中展示。 垃圾中转站:2551.98 m² 备注:17个垃圾中转站面积。 总计:2627304.33 m² 变更后: 马田街道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包括:10个社区的消杀管养总面积为2321569.49㎡,服务内容为:对城中村、社区公园及广场、道路绿化及人行道、待建(在建)地外围、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区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消杀。 具体区域及面积为: 消杀范围:马田街道辖区公共区域 城中村(合计 857518.34 m²) 根竹园社区:55778.96m² 禾湾社区:14313.43m² 合水口社区:186332.52m² 将围社区:80899.15m² 马山头社区:68350.09m² 南庄社区:83412.12m² 石家社区:68770.11m² 石围社区:59882.93m² 薯田埔社区:96200.62m² 新庄社区:143578.41m² 备注:城中村、工业区、停车场、综合市场等。 社区公园及广场:227295.07 m² 备注:该表数据为公园及广场面积,不包括明湖城市公园二期、明湖城市公园、南环路街心公园、尖岗湖、石围公园、廉政公园、龟山公园后山山域的林地。 道路绿化及人行道等:1199836.31 m² 备注:道路绿化及人行道,建筑物周边公共硬地消杀面积统计到旁边道路的消杀面积中。 待建、在建地外围:34367.79 m² 备注:该表数据为1米消杀范围数据(不包括福庄花园片区的消杀范围数据),完整待建、在建数据在详表中展示。 垃圾中转站:2551.98 m² 备注:17个垃圾中转站面积。 总计:2321569.49 m² 2. 关于原合同第二条服务要求中第三条人员要求变更 变更前:(三)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三级及以上证书)优先 质量巡查员:3人,熟悉办公软件优先 安全技术负责人:1人,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优先 消杀作业技术人员:28人,需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或病媒生物岗位合格证。 合计岗位数:33人 乙方人员最低配备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3人,具有病媒生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优先。应对新形势下的登革热、出血热等虫媒传染病,需对街道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做出全面规划,需要乙方提供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项目经理。 变更后:(三)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三级及以上证书)优先 质量巡查员:3人,熟悉办公软件优先 安全技术负责人:1人,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优先 消杀作业技术人员:26人,需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或病媒生物岗位合格证。 合计岗位数:31人 乙方人员最低配备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1人,具有病媒生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优先。应对新形势下的登革热、出血热等虫媒传染病,需对街道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做出全面规划,需要乙方提供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项目经理。 3. 关于原合同第七条服务费用变更 变更前: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4,486,069.53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捌万陆仟零陆拾玖元伍角叁分),该金额为12个月的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为¥373,839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叁仟捌佰叁拾玖元整),合同最后一个月(第12个月)结清合同款剩余部分,即¥373,840.5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叁仟捌佰肆拾元伍角叁分),每月实际支付金额以当月考核评分确定为准。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前述中标金额,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变更后: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3,963,262.95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叁仟贰佰陆拾贰元玖角伍分),该金额为12个月的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为¥330,271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零贰佰柒拾壹元整),合同最后一个月(第12个月)结清合同款剩余部分,即¥330,281.95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零贰佰捌拾壹元玖角伍分),每月实际支付金额以当月考核评分确定为准。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前述中标金额,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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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管养范围与上级部门相关道路重叠,经梳理东长路、公明南环大道、光明大道、松白路、周家大道等5条道路不属于马田街道管养范围区域的消杀工作,自2025年7月对以上5条道路停止管养,现需调整及核减消杀管养面积,面积重叠305,734.84㎡,涉及重复委托服务金额305,734.84㎡×1.71元/㎡·年=522,806.58元,因管养面积减少消杀作业人员也将同步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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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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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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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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