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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6-09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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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146565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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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根据《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第二期合同),该合同将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第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综合管理服务费为(1年)人民币:21,465,650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其中空调维保预算金额为84.9万元,电梯维保预算金额为42.1万元,消防维保预算金额为50.9万元。现第三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综合管理服务费变更为(1年)人民币:17,321,054元(大写:壹仟柒佰叁拾贰万壹仟零伍拾肆元整),其中空调维保预算金额为67.92万元,电梯维保预算金额为33.68万元,消防维保预算金额为40.72万元。有效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至 202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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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结合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及项目服务人员实际情况,经与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就该服务合同费用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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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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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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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