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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6-21
福田区心访工作室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拟对福田区心访工作室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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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心访工作室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169000.00 中标供应商:慧心(深圳)心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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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一条“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现场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9人:项目负责人1名,心理咨询师12名(其中10人分别服务10个街道),文职人员6名。负责配合甲方开展日常接访及信访群众疏导等相关工作。当辖区内各单位、街道有信访协助需求时,由甲方统一协调调度,乙方应当安排人员应及时响应并前往指定地点提供服务。现场服务人员应当熟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且热心于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乙方提供现场服务的人员资质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1名。年龄45岁以下,具备社会心理服务或社会治理工作研究背景,心理咨询、接待群众来访或处置突发公共危机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负责项目的总体统筹协调推进,指导各驻点心理咨询师对复杂信访事项所涉人员提出详细的心理疏导方案,对重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督导,联合驻点心理咨询师制定重点案件解决方案并提供心理辅导跟踪服务。2.心理咨询师12名。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负责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开展正常日常接访,以及对信访群众访前、访中、访后进行跟进疏导,提出思想疏导对策并组织实施。3.文职人员6名。年龄45岁以下,具备较强文字功底。负责协调办理信访案件的有关工作,联合驻点心理咨询师制定重点个案解决方案并持续跟进,制作台账档案,撰写案例汇编及相应的宣传报道,完成项目制度建设、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等工作。”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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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与当前资源情况的综合评估,为更精准、高效地配置预算,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将合同的人员要求及费用作出调整,此次调整旨在确保项目核心目标达成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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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6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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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人民来访接待厅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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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