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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7-17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建设A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海洋发展研究促进中心拟对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建设A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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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建设A包 合同金额(元):162330000.00 中标供应商:牵头单位:深圳市朗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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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建设A包项目于2024年11月27日签订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最终验收成效,切实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和合同金额需进行变更和调整:(1)关于项目内容的变更。3个海洋站(测点)自动观测系统站点10米风杆,可依托站点周边现有建筑物楼顶以抱杆形式布设,抱杆高度依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两个站点为2米,1个站点为1.5米。1个风暴潮淹没监测系统站点,监控视频杆利用所在地现有杆体进行建设,不再重新立杆。(2)关于项目合同金额的变更。因项目内容变更,需核减部分项目费用,经造价咨询单位初步核算,核减费用为11.9069万元。原合同金额16233万元变更为16221.0931万元。(3)关于项目合同价款支付的变更。因项目合同金额变更,相应修改合同价款支付,调整未支付款项计划。(4)补充乙方设备保管义务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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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建设A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现场建设环境、产权归属方要求等影响,3个海洋站(测点)自动观测系统的10米风杆建设需相应调整风杆高度,并依托周边建筑物楼顶以抱杆形式布设,1个风暴潮淹没监测系统的视频监控建设需利旧建设场地原有杆体,项目建设内容和合同金额需进行变更和调整。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最终验收成效,切实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现签订补充协议,就变更内容进行约定,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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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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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海洋发展研究促进中心 地址:深圳市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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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