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生诉求综合业务运营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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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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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生诉求综合业务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拟对深圳市民生诉求综合业务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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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民生诉求综合业务运营项目
合同金额(元):112967000.00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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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深圳市民生诉求综合业务运营(以下简称“主体项目”)服务主要包括:民生诉求运营工作场地保障服务、民生诉求综合业务保障服务、其他保障服务等。 本项目自2026年4月1日起乙方正式提供运营服务,原合同约定两处服务场地:第一场地在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信息大楼B座,第二场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4-5楼。 变更原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益田职场场地租赁和相关配套设施核增原合同费用,核增金额为:¥1190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核增后合同总金额为:¥114157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壹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核增费用对应服务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核增金额测算过程如下:178.56万元(市财政局批复金额)×8/12(租赁服务期)=119.04万元。 2.付款方式:以上核增金额将于原合同第十五条第4款终验款一并支付,核增后合同终验款总额支付:¥294321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 3.原合同中第一场地相关约定,调整如下: 3.1场地服务概述: 民生诉求运营工作场地分为两个场地,现第一场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大厦4楼、5楼和6楼主楼部分,第二场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4-5楼。原第一场地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信息大楼B座3-4楼临时用于存放资产。第二场地与现第一场地互为备用,均由乙方提供。 现第一场地由乙方提供热线话务场地及相关配套保障服务,甲方据实结算支付水、电费。原第一场地资产安全由乙方协助保障,乙方应每周至少开展1次资产安全巡检,协助甲方落实存放资产管理工作。 3.2现第一场地配置要求:场地位置: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大厦4楼、5楼和6楼主楼部分。 场地总体功能需求:场地提供310个坐席位。集受理分拨、集中研判、业务培训等功能于一体。 场地配套需求:乙方根据场地安全管理要求、运营工作等要求,按需配备民生诉求运营所需设备设施,满足安全、生产、调度等需求。 后勤保障及安全生产需求:乙方需要提供用餐保障、物业保障、安全生产保障服务。具体如下: 3.2.1用餐保障:乙方需提供满足安全、卫生和效率要求的人员用餐方案; 3.2.2物业保障:乙方需对现第一场地提供安全巡检、安保等物业服务。 3.2.3安全生产保障: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现第一场地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并全面落实方案要求,方案需包括日常巡检、应急演练、安全人员配置、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安全培训等方面内容。 场地运营保障服务:乙方需根据场地运营保障要求建立运营服务组织,合理化配置场地运营保障团队,协助甲方建立场地来访规范、节假日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规范,并做好相对应的保障服务。 人员入驻保障需求:乙方需协助甲方制定完整的人员入驻保障方案,包括时间计划、后勤保障、试运营与调测等内容,确保按要求实现项目人员顺利、高效入驻职场,保障服务稳定性。 视频监控功能:生产区、实操培训室、业务机房、重要通道等功能区需根据现场情况合理按需配置高清监控摄像头,7*24小时进行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存储时间要求30天以上。 用电保障:提供不间断电力保障服务,需具备UPS断电保护,保障网络畅通及现场不间断作业要求。 空调保障:提供空调系统,保障场地温度与空气舒适度。 3.3原第一场地配置要求: 乙方需与原第一场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对接,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场地基础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现场管理工作。 4.原合同第四条第18项服务考核指标调整如下: 指标类型 考核指标 指标项 扣罚标准 考核周期 场地保障 设备安全管理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现第一场地和第二场地的机房、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的巡检工作并形成巡检报告。 若未按要求开展巡检工作并形成巡检报告,扣罚10万元; 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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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现因同心路1号信息大楼B座(以下简称“同心路职场”)无法继续提供深圳12345热线服务,甲方将租用乙方名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大厦4楼、5楼和6楼主楼部分(以下简称“益田职场”),实现将同心路职场工作人员迁移至益田职场办公,由此产生新增服务费用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应场地服务内容及考核指标均进行变更,其中,核增金额为:¥1190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核增后合同总金额为:¥114157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壹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核增费用对应服务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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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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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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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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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