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拟对光明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9036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安华升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调整 第一年合同的技术服务目标为光明高级中学、龙豪小学、理创实验学校、光明二中、公明一小、秋硕小学、马田小学、红花山小学、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荔林学校、民众学校、英才学校、博华学校、长圳学校、勤诚达学校、玉律学校、田寮小学、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区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凤凰城实验学校、凤凰培英文武实验学校、精华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凤凰学校、深中光明科学城学校、科育学校、尚美小学、长育学校、明达小学、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合水口实验学校、光明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实验光明明湖学校;九里幼儿园、锦程幼儿园、锦鸿幼儿园、天汇城幼儿园、将围幼儿园、石围幼儿园、石家幼儿园、嘉域幼儿园、新庄幼儿园、峰荟幼儿园、理创实验幼儿园、明日之星幼儿园、中粮云景幼儿园、将石幼儿园、马田贝贝乐幼儿园、育才幼儿园、培英幼儿园、大围幼儿园、华星幼儿园、根深叶茂幼儿园、翰林幼儿园、雅苑幼儿园、玉星幼儿园、玉塘田明幼儿园、正大城幼儿园、玉成幼儿园、锦田湾幼儿园、长凤幼儿园、欣悦幼儿园、启明幼儿园、宏星幼儿园、诚铭幼儿园、科语幼儿园、东发幼儿园、科裕幼儿园、玖龙台幼儿园、东升幼儿园、光明壹号幼儿园、塘家幼儿园、甲子塘幼儿园、青苹果幼儿园、博文幼儿园、塘尾幼儿园、甲子幼儿园、长欣幼儿园、云筑幼儿园、同德幼儿园、科梦幼儿园、科音幼儿园、融慧幼儿园、禾悦幼儿园、蓓乐幼儿园、瑞城幼儿园、晨悦幼儿园、龙豪幼儿园、明翠幼儿园、侨熙幼儿园、清韵幼儿园、德韵幼儿园、科慧幼儿园、悦美幼儿园、科润幼儿园、同盛幼儿园、凤华幼儿园、虹曜幼儿园。调整为公明中学、东宝纪念小学、公明二小、李松蓢学校、尔雅学校、培英文武实验学校、春蕾学校、公明中英文学校、清一小学、光明中学、深圳实验光明学校、百花实验学校、东周小学、星河小学、修远小学、华夏中学、光明小学、楼村小学、中科附高(二十二高)、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教科院实验学校(光明)、诚铭学校、光明书院、杰仁高级中学、宝滨小学、深小光明曙光校区、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同心小学、贝赛思外国语学校、荔园学校、深小光明学校中心校区、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深小光明学校狮山校区、志成小学、深圳外国语光明星光学校;韵雅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松源幼儿园、荟城幼儿园、民生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幼教集团明和幼儿园、河畔幼儿园、上域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第六幼教集团禾汇幼儿园、中央山幼儿园、清一幼儿园、上村幼儿园、金苹果幼儿园、金色未来幼儿园、泽华幼儿园、吉米星幼儿园、宝明幼儿园、博思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东茂幼儿园、高昇幼儿园、公明二幼、星河幼儿园、明安幼儿园、新地中央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碧湖幼儿园、传麒山幼儿园、翠湖幼儿园、大第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和美幼儿园、百花实验幼儿园、东周幼儿园、碧园幼儿园、楼村幼儿园、东明幼儿园、新美幼儿园、圳美幼儿园、新星幼儿园、雅培幼儿园、童之梦幼儿园、振明幼儿园、合欣幼儿园、民众宝宝乐幼儿园、美域幼儿园、合韵幼儿园、悦府幼儿园、新都幼儿园、科鸣幼儿园、悦园幼儿园、景园幼儿园、澜庭幼儿园、晟府幼儿园、瑞境幼儿园、云科幼儿园、启悦幼儿园、尚美幼儿园、璟云幼儿园、知行幼儿园、修远幼儿园、明荟幼儿园、天地华邸幼儿园、合壹幼儿园、玺云幼儿园、辰园幼儿园、凤馨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童樾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容芸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田润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第五幼教集团同润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幼教集团思乐幼儿园、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幼教集团春熙幼儿园。 二、技术服务进度调整 “每轮的前40个自然日完成对校园的基础管理及教学现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对学校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调整为“每轮的前45个自然日完成对校园的基础管理及教学现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对学校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每轮的第一周内对各校园上一轮的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报告,同时进行本轮安全隐患排查;针对上轮未能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整改报表形式(附电子档),在每轮的前20个自然日内上报到教育局。”调整为“每轮的第一周内对各校园上一轮的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报告,同时进行本轮安全隐患排查;针对上轮未能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整改报表形式(附电子档),在每轮的前15个自然日内上报到教育局。”;“每学期结束后,按“一校一报”的原则将各学校的隐患及治理情况在相应学期结束后(以校历为准)的10个自然日内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调整为“项目启动后的第六个月以及第十二个月,按“一校一报”的原则将各学校的隐患及治理情况在相应学期结束后(以校历为准)的10个自然日内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2026年度由深圳市安华升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广大安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不同学校、幼儿园,2026—2027年度拟对调服务范围,以防范廉政风险、打破熟人效应和检查盲区、促进公平竞争、均衡任务并优化检查路线;调整坚持服务内容、标准、频次、责任不变,仅对调对象。同时将合同进度条款调整为:每轮前45个自然日完成全面排查,前15个自然日上报上轮未整改重点难点,项目启动后第6、12个月按“一校一报”于学期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书面报告,以延长排查时间、提前上报节点、强化阶段管理,且不降低服务标准。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